热景生物: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严重异常波动停牌核查结果暨复牌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7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停牌核查结果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公司核查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
更正、补充之处。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的风险提示:公司一季度业绩爆发式增长具有其特殊
性,未来业绩能否维持同样的增长速度或规模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市场参与者
的增加,以及竞争环境的变化,对公司未来的产品销售以及业绩预期带来一定的
不利影响;业绩增长不确定下的公司估值与投资存在一定风险;公司上市前股东
的减持对公司股价波动存在负面影响;疫情发展的不可预见性、疫苗接种计划的
推进、产品认证有效期到期后能否延期、竞争加剧以及客观条件对公司产能的限
制等因素带来未来业绩的增长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公司股价的连续上涨积累
了较高的获利调整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发
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4 月 16 日发布的《严重异常波动公告》、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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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日发布的《风险提示公告》、4 月 20 日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
示公告》、4 月 24 日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和 4 月 26
日发布的《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中披露的风险提示,注意风
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券商的核查意见: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除已披露信息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存在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
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关
于本次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事项并停牌核查的信息披露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
等有关规定。
法律顾问关于公司在股价异常波动期间两份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的核查
意见:公司的澄清公告已披露公司相关产品 CE 备案的过程;公司的临床验证过
程符合《IVDD(98/79/EC)体外诊断器械指令》的要求。
一、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停牌核查的情况介绍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10 个交
易日内(交易日 2021 年 4 月 15 日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
累计达到 10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
的有关规定,属于严重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4 月 15 日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收盘价累计涨幅为 104.66%,期间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因近期公
司股价异常波动,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就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进行核查。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热景生物、证券代码:688068)自 2021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停牌,自披露核查公告后复牌。
近期,公司就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鉴于相关核
查工作已完成,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热景生物、证券代码:688068)
将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二、 公司核查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停牌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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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董事会已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等就相关事
项进行了核实:
1、经核查,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及之前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
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目
前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
4、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长青先
生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未披露的处于筹划阶
段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直系亲属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均未违规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内幕
交易、操纵市场的情形。
6、经核查,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6 日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
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号)。公司大股东周锌先生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
-4 月 16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543,108 股,成交价格区
间 36.89-40.60 元/股,成交额 2,061.26 万元;公司大股东浙江大健康产业股权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大健康基金”)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4 月 16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371,100 股,成交价格 119.12 元/
股,成交额 4,420.67 万元;详情请见 2021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发布在上述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大股东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17 号)。
公司股东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达晨创
泰”)、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恒”)、深
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瑞”),,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至 4 月 15 日期间,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减持细则程序规定,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368,978 股,减持价格为 69.64-100.28 元/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0%。详情请见 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发布在上述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关于公司股东减持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1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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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公司股票异动期间(即 2021 年 4 月 15 日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期间)
及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林长青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仍在限售期内,其未
减持过公司股票。本公司大股东、实控人林长青先生至今未披露过减持股份的计
划,亦未减持过公司股票。除上述减持计划外,公司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来 3
个月内没有其他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7、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8、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未披露事项,且公司
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事项。
(二)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
正、补充之处。
三、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
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再次关
注以下风险事项:
(一)公司一季度业绩爆发式增长的特殊性以及业绩增长预期的不确定性
风险
公司一季度经营业绩的大幅增长,主要是欧洲第二波新冠疫情的爆发,公司
研发的新冠抗原快速检测试剂销售带来外贸订单的爆发式增长所致,一季度新冠
相关外贸收入占比超过 95%;但因疫情发展的不可预见性、疫苗接种计划的推进、
产品认证有效期到期后能否延期、竞争加剧以及客观条件对公司产能的限制等因
素,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是否仍能维持同样的增长速度或规模具有很大的不可确
定性。
(二)市场竞争环境变化对未来业绩不利影响的风险
随着德国疫情的持续发展,进入德国家庭自测市场的企业名单在不断扩围,
根据德国联邦药品和医疗器械研究所官网显示,截至目前全球已有四十四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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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产品获批进入德国家庭自测市场(其中国内企业十六家)。相比三月份公司作
为全球范围内第六家(其中国内第四家)获批进入德国家庭自测市场时候,德国
家庭自测市场的竞争环境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市场的参与者的增加也必将对公
司未来的产品销售以及业绩预期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业绩增长不确定性下的估值风险
截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收盘价 216 元/股,对应公司 2020 年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121.35 倍。截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 根
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所处的医药制造业最新静态市盈率为
50.86 倍。公司一季度业绩的爆发式增长,主要为特定疫情防控下特殊订单所致,
未来业绩是否可持续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利用
行业平均市盈率对公司进行估值,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公司上市前股东的减持对公司股价波动的负面影响
公司自 2019 年 9 月 30 日发行上市至今,已有越来越多的发行上市前的股东
满足解禁条件,随着公司股价的异常增长,该类股东的减持意向也日趋强烈,部
分股东已完成减持计划或正处于减持过程中。
1、股东已完成减持计划的情况
(1)截至 2021 年 4 月 9 日,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 “达晨创泰”)、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达晨创恒”)、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
瑞”)披露的减持期届满,上述股东在上述减持期间共减持 4,573,311 股,占公
司总股本 7.3530%,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持至 4.99%。
(2)截至 2020 年 10 月 15 日,公司股东宁波绿河嘉和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绿河嘉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
通股 124,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已完成 2020 年 10 月 10 日披
露的减持计划。
2、正在减持过程中的减持计划
截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股东周锌和浙江大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浙江大健康”)已达 2021 年 1 月 16 日《持股 5%以上股
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所公告的减持计划时间的一半,
截至 2021 年 4 月 17 日周锌和浙江大健康分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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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54.31 万股和 37.11 万股,减持比例分别为 0.87%和 0.6001%(详见《北京热
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7));按照减持计划,上述两股东还有 386.67 万股尚在减持计划中。
3、近期股东的减持情况
近期因公司股价持续上涨,公司上市前股东减持的意向也日趋强烈,2021 年
4 月 13 日-15 日,公司股东达晨创泰、达晨创恒和达晨创瑞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1,368,9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0%;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股东浙江大健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票 37.11 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6001%。
(五)其他导致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可确定性的风险
1、公司新冠抗原快速检测产品认证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2 日和 3 月 22 日,获得德国联邦药品和医疗器械研究所(BfArM)审批的
用于居家自由检测认证的两款新型冠状病毒抗原快速检测试剂产品。该审批为特
殊审批,有效期为三个月,认证的到期时间分别为 2021 年 6 月 2 日和 6 月 20
日,存在有效期到期后无法成功延续的风险。
2、新冠疫苗接种计划推进,带来新冠检测试剂需求不确定的风险。新冠疫
情的发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随着全球新冠疫苗接种计划的推进,疫苗接种人
群持续增加,在可预期的未来也将建立相应的免疫屏障,新冠疫情的发展也最终
将得到有效控制,因此新冠检测产品以及公司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快速检测试剂
产品需求能否可持续,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因客观因素限制,公司产品产能扩张受限的风险。公司新冠检测试剂产
品的产能受原料供应、场地、人员、设备以及生产管理水平等限制,存在一定的
产能上限,公司的经营业绩也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测性。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谨慎估值,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六)公司股价连续上涨积累的获利调整风险
公司股票已在最近的 12 个交易日涨幅达 272.22%,股价连续上涨积累了较
高的获利调整风险,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避免跟风炒作,注意投资风险,
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五、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况的
核查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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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督导机构就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并停牌核查事项向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林长青进行了函证,取得了董事会声明,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就信息披露
事宜及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现场访谈,网络检索了关于可能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
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审阅了公司公告,取得了公司收入明细表、销售订单明
细表并进行了合同、海关报关单等单据抽查,抽查了公司 2021 年一季度为应对
海外订单所签订的劳务外包协议及经营场所租赁协议,实地查看了公司生产经营
场所,取得了公司股东名册并分析了主要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公
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
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存在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
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关于本次股票交易严
重异常波动事项并停牌核查的信息披露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等有关规
定。
六、法律顾问关于公司在股价异常波动期间两份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的核
查意见
公司的法律顾问查阅了相关法规、资料和文件,审阅了公司的 2021-034 号、
2021-035 号澄清公告,就该事项确认如下:
公司上述澄清公告已披露公司相关产品 CE 备案的过程;《IVDD(98/79/EC)
体外诊断器械指令》规定生产商需要进行性能评估,但并未明确规定该性能评估
包括临床试验;该等性能评估的数据可以来自临床或者适当环境中的研究或相关
参考文献;《IVDD(98/79/EC)体外诊断器械指令》对于标本的评估没有伦理审
查的要求;公司的临床验证过程符合《IVDD(98/79/EC)体外诊断器械指令》的
要求。
七、其他事项
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并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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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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