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景生物:热景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5-27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廖良
汉、洪艳蓉、董书魁本着忠实勤勉、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北京舜景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资行为有助于为在公司持续聚焦体外诊断主业的
同时,不断探索新的业务领域,同时保障核心人员稳定、助力公司及子公司长期、
持续、稳定的发展。本次增资扩股事项的审议与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关于子公司实施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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