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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热景生物: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3-04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1

              北京市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3 月 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和顺大街 25 号五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普通股股东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8,196,20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8,196,20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13.1779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13.177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召集及主持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长青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 董事会秘书石永沾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孙海峰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4、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8,196,205 100.0000         0       0.0000      -       -


(一)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1        《关于设立控
         股 子 公 司 暨 关 2,921,456    100.0000       0     0.0000        -    -
         联交易的议案》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关联股东林长青先生、北京同程热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议案
1 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陆彤彤、肖小保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
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市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