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景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热景生物首次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9]161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9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5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29.46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810.3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5,903.2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39,907.09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9 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 [2019]7401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5,810.30 减:发行费用 5,903.21 募集资金净额 39,907.09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21,694.34 加: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1,388.12 减: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手续费 0.14 减: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300.0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6,300.73 1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当时有效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 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 年 9 月 26 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以下简称 “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和中德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在 北 京 银 行 中 关 村 分 行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账 号 : 20000008856100030820093)。公司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热景(廊坊)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北京分行”) 和中德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开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672019091988)。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 20000008856100030820093 0.16 15672019091988 1,300.57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 15672019091988(结构性存款) 5,000.00 15672019091988(结构性存款) 10,000.00 合计 16,300.73 三、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 民币 21,694.35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提前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 2 2019年9月2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531.4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会专字[2019]8138号《关于北 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 告》。 2019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531.40万元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0年4月20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6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通过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使 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0年9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通过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使 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1年度,上述资金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热景(廊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40亿元人民币)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 3 司的全资子公司热景(廊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2021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具体情况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收回 实际获 序号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投资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本金金额 得收益 1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 结构性存款 17,000.00 2021/1/8 2021/3/8 17,000.00 78.32 2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 结构性存款 13,000.00 2021/3/10 2021/6/10 13,000.00 95.02 3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 结构性存款 2,000.00 2021/3/10 2021/5/10 2,000.00 9.19 4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 结构性存款 1,400.00 2021/3/10 2021/4/12 1,400.00 3.42 5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 结构性存款 2,000.00 2021/5/12 2021/7/1 2,000.00 7.67 6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 结构性存款 5,000.00 2021/6/1 2021/9/1 5,000.00 40.20 7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 结构性存款 10,000.00 2021/6/17 2021/9/17 10,000.00 80.41 8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 结构性存款 7,000.00 2021/9/3 2021/12/3 7,000.00 55.85 9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 结构性存款 10,000.00 2021/9/24 2021/11/24 10,000.00 21.45 10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 结构性存款 10,000.00 2021/12/3 2022/3/3 - - 11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 结构性存款 5,000.00 2021/12/10 2022/3/10 - -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3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本次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3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 的 29.66%,符合当时有效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 12 个月内累 计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的规定。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 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 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扩大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场地的议案》,计划使用不超过 1,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 权用于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场地。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场景免疫诊断仪器、 试剂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的议案》,计划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6,824.90 万元投入 项目。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 定对募投项目“年产 1,200 万人份体外诊断试剂、850 台配套仪器生产基地及研 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至 2022 年 10 月,本次延期未 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5 经鉴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热景生物公司 2021 年 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 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热景生物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 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德证券对热景生物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6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9,907.0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291.7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694.3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 目,含部 承诺投资 总额 诺投入金额 金额 计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与承 入进度(%)(4)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性是否发 分变更 总额 (1) (2) 诺投入金额的 =(2)/(1) 生重大变 (如有) 差额(3)=(2)- 化 (1) 年产 1,200 万人份体外 诊断试剂、850 台配套 不适用 28,782.19 28,782.19 28,782.19 3,268.33 13,670.92 -15,111.27 47.50 2022 年 10 月 — — — 仪器生产基地及研发 中心项目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7,824.90 7,824.90 7,824.90 8,023.43 8,023.43 198.53 102.54 — — — — 合计 — 36,607.09 36,607.09 36,607.09 11,291.76 21,694.35 -14,912.74 — — — — — 2020 年,因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生产设备的采购进度缓慢;此外,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扩大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购买 20 亩土地,用于扩大募投项目用地,导致募投项目的整 体建设进展延缓。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24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531.40 万元,已经容诚 7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会专字[2019]8138 号《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20 年 6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 民币 5,0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 民币 5,0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1 年度,上述资金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热景(廊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不超过 2.40 亿元人民币)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热景(廊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 亿元人民币)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2020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3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66%。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2020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部分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场地的议案》,计划使用不超过 1,000 万元的 8 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场地。 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场景免疫诊断仪器、试剂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的议案》,计划使用剩余超募 资金 6,824.90 万元投入项目。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