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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热景生物: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06-17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1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促进规范运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对《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中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一百〇五条公司设董事会,对        第一百〇五条公司设董事会,对
       股东大会负责。                       股东大会负责。
            第一百〇六条董事会由 9 名董事       第一百〇六条董事会由 7 名董事
       组成,设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3 名。组成,设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3 名。
 1          第一百〇七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〇七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大会报告工作;                       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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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方案;                           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决算方案;                   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 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
方案;                             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
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
设置;                             设置;
    (九)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       (九)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
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
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 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一)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十二)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关联交易等事项;                   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
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
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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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本章程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 规章、本章程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
     职权。                              职权。
         本条规定的第(一)至第(十)        本条规定的第(一)至第(十)
     项具体职权应当由董事会集体行使, 项具体职权应当由董事会集体行使,
     不得授权他人行使,并不得以股东大 不得授权他人行使,并不得以股东大
     会决议等方式加以变更或者剥夺。      会决议等方式加以变更或者剥夺。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2022 年 6 月修订)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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