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景生物: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2-10-26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 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2-066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热景生物”)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
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公
司决定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
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现将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15 号),同意公司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5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9.46 元/股,共计募集
资金人民币 458,103,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
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 59,032,143.04 元(不
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9,070,856.96 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9 月 25 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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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401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内。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
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已投入
募集资
已投入募 金金额 原预计达
实施 项目总投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集资金金 占总计 到可使用
主体 资额 投资
额 划投入 状态日期
费用百
分比
年产 1200
热景
万人份体
(廊
外诊断试
坊)生
剂、850
物技 29,770.19 28,782.19 15,440.59 53.65% 2022.10
台配套仪
术有
器生产基
限公
地及研发
司
中心项目
注:上表“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占总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百分比”为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统计数据。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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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
到账前,截至 2019 年 9 月 24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
入 531.40 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31.40 万元;(2)2022 年 1-6 月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769.67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3,464.02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16,443.07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1,491.12 万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手续费为 0.14 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3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2 年 6 月 30 日余额合计为 14,634.05 万元。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
调整,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年产 1200 万人份体外诊断试剂、 变更前 2022.10
850 台配套仪器生产基地及研发
变更后 2023.6
中心项目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一是 2022 年 3 月,廊坊地区突发新冠疫情,因防控需要严格实施全域防控,
项目建设的负责人及相关施工人员因封控原因,无法到达现场作业,导致施工延
期;二是受上半年国内疫情防控影响,物流运输困难,基建材料无法及时抵运,
耽误工期较长,使募投项目无法如期完成。综上,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到 2023 年 6 月。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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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
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
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的相关规定。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至 2023 年 6 月是公司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
规划。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 2023 年 6 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
议程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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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附件
1、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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