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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林海: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8-01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0-002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林海”)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
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7 月 1 日
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1319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87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26.4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 6,952.11 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974.29 万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SHA10203)。公司依照
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7 月 2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
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
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
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
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
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
期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
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
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进行滚动使用的决策程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8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己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己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
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