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德林海: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01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
法规及《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
立董事,在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后,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
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会议相关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进行滚动使用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
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自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