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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林海:德林海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1-04-08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1-010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
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
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无锡德林海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
励对象名单》”)。
    2、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至 2021 年 4 月 6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 13 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
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
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管理办法》《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
独或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
工。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