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 定和要求,作为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 求是的态度,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后,作出如 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 为零。 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对担保事项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洪亮、陈凯、宋立荣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