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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纵横股份: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2-05-24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 年 4 月 19 日,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
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
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
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
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21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2 年 4 月 19 日,以
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2年4月21日出具的《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均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
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激励计划的策划、讨论等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
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
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
息泄露的情形。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泄
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