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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纵横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8-1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成都纵横自动化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横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纵横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
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10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90 万股,发行
价格为 23.1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0,720.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600.52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出具了《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1〕11-3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
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
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如下:



                                    1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计划利用募集资金额

   1      大鹏无人机制造基地项目                34,664.78             33,764.78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321.53              6,321.53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45,986.31             45,086.31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 5,00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
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2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 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
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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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降低
公司财务成本。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会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从内容和程序上,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
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 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
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会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 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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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有利于解决
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综上,保荐机构对纵横股份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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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蒋   杰              徐开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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