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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纵横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14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
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
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本
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无重大影响。
    2022 年 11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
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
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公布之日起开始
执行,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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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及《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实施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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