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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毕得医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22-11-1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者“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毕
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毕得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
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
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
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
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
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

       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运用银行远期结售汇、掉期及期权等外汇衍
生品工具。涉及的外币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英镑
和港币。

       (二)业务规模及期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 6,000 万美元,资金来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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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
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签署日常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
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

    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带来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
发生大幅偏离,外汇交易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二)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机制不
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操作风险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因汇率走势判断偏差,未及时、充分
理解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一定的风险。

    (四)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
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
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

    (二)公司财务部门持续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务
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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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时提交风险分析报告,供公司决策。

    (三)公司内审部将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
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公司制订了《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风险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外汇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
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
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
制业务风险。

    (五)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及部
分城商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
的法律风险。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实际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
规避或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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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审批程序
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
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外汇管
理制度》及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
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
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衍生品交易。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
险控制措施,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
性以及交易违约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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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杨 阳                   雷 浩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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