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得医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11-1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者“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毕
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毕得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5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22.91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88.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428,160,800.00 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
92,830,452.00 元(税款人民币 5,569,827.12 元由贵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
资金为 1,335,330,348.00 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用于本
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
外部费用 26,331,482.94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308,998,865.06 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
汇会验[2022]702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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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方向 预计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药物分子砌块区域中心项目 28,000.00 28,000.00
2 研发实验室项目 7,435.61 7,435.61
3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合计 43,435.61 43,435.61
三、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产品种类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且该现金管
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就此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
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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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额度范围内和决议有效期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具体操作落实。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
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
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动向,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
常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
报。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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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以上资金额度
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
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13 亿元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
理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
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
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3 亿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
现金管理产品。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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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
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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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杨 阳 雷 浩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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