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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得医药:毕得医药: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0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2022 年度上海毕得
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
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张萌先生、魏炜先生、芦晓旭先生三名成员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2/3,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资
格的独立董事张萌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具
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1、《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的议案》;
                         2022/5/13
    会第四次会议                   2、《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 1-3 月审阅
                                   报告的议案》。
                                   1、《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2/5/27
    会第五次会议                   3、《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1、《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 1-6 月审阅
                         2022/7/15
    会第六次会议                   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1、《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三季度财务
                        2022/10/26
    会第七次会议                   报表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地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
水准和职业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对内部审计
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
机构严格执行审计计划。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2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经评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保
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现有的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能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
务活动的有序运行,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积极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
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2022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依托各自的专业背景和经验,对
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内部审计的监督、外部审计的评估工作等进行了审慎的讨
论和审议,保证了公司运转的规范性和董事会相关决议的科学性。
    2023 年,我们将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继续秉持独立、公
正、客观的工作原则,更好地推动公司规范化治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权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张萌、魏炜、芦晓旭
                                                      2023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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