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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得医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23-04-2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5 号)核准,上海毕得医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毕得医药”、“上市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88.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428,160,8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08,998,865.06 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担任其持续
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2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要求,海通证券作为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至 2023 年 4 月 20
日,对毕得医药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雷浩、李华东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3 年 4 月 17 日至 2023 年 4 月 20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1
    雷浩、张伯尧、汪沛

    (五)现场检查手段

    1、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2、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

    3、查阅公司 2022 年以来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4、查阅公司 2022 年以来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5、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相关重大合同、凭证
等资料;

    6、查阅公司内控制度文件;

    7、查阅公司 2022 年以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有关资料。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
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2022 年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
会议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规范的法人治理结
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能
够被有效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公司内部机构
设置和权责分配合理,对各部门及岗位的业务权限范围、审批程序、相应责任等
规定明确合规,并能够有效实行;公司已经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
2022 年以来历次三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会议记录完整,会议
资料保存完好,会议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监事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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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2022 年以来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以及相
关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制订了完整的信息披露
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2022 年以
来三会文件及公告,查阅了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往来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2022 年以来公司资产完整,
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性良好,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2022 年以来与募集
资金使用相关的三会文件及公告,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相关
重大合同、凭证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
谈沟通。

       经查阅,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即对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情形,但采用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方式,现金管理产品符
合相关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公
司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利息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一定投资回报。公司经自
查发现前述情形后及时进行整改,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已补充履行了必要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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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审批程序。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信息沟通与管理机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完善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机制。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并能按照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已
经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内部控制制
度,公司 2022 年以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有关的内部决策文件、
重大合同、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
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 2022 年以来不存在违规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业务资料,同行业上市公司的
财务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运
转正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
经营环境也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于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机构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审批,避免出现违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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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应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
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3)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认真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严格按照监管
要求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2022 年以来,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过程中,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存在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即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但采用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方式,现金管理产品符合相关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公司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利
息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一定投资回报。公司经自查发现前述情形后及时进行
整改,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已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已补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审批程序。公司进一步加
强内部信息沟通与管理机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完善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
机制。

    除上述情况外,毕得医药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
独立性、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投资者保护等重
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经营状
                                   5
况良好,业务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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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雷   浩                     李华东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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