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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旭生物:安旭生物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8-10  

                        证券代码:688075         证券简称:安旭生物          公告编号:2022-041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8 月 2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 1418-50 号 4 幢 5 楼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8 月 25 日
                       至 2022 年 8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名称
 号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4)人
2.00
2.01    选举凌世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2    选举姜学英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3    选举董文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4    选举黄银钱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3)
3.00                                                            人
3.01    选举章国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2    选举周娟英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3    选举马卫民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0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4.01    选举洪育焰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4.02    选举周拉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075     安旭生物            2022/8/1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
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
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和股
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
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
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
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5、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
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
需附上述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
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 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2022 年 8 月 19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 1418-50 号 4 幢 5 楼公司证券管理部。

(三)注意事项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除携带相关证件外,应采取有效的防护
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提供近期行程记录和 72 小
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防疫工作。

3、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
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4、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股东或代理人因
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
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代理人承担。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 1418-50 号 4 幢 5 楼
   邮编:310011
   电话:0571-85391552
   传真:0571-88865920
   邮箱:yahong.wu@diareagent.com
   联系人:吴娅鸿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1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2.00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凌世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姜学英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董文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黄银钱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0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章国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周娟英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马卫民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0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1     选举洪育焰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     选举周拉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
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5)人
4.01   例:陈××                               √         -          √
4.02   例:赵××                               √         -          √
4.03   例:蒋××                               √         -          √
……   ……                                     √         -          √
4.06   例:宋××                               √         -          √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2)人
5.01   例:张××                               √         -          √
5.02   例:王××                               √         -          √
5.03   例:杨××                               √         -          √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6.01   例:李××                               √         -          √
6.02   例:陈××                               √         -          √
6.03   例:黄××                               √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
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