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075 公司简称:安旭生物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〇二二年八月 1/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说明了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的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安旭生物 688075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2/4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姓名 吴娅鸿 电话 0571-85391552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50号4幢5层 电子信箱 yahong.wu@diareagent.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 7,456,365,485.79 3,280,443,711.10 127.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273,697,626.94 2,606,497,476.20 102.33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期增减(%) 营业收入 5,929,966,318.96 494,021,424.03 1,100.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77,509,384.95 202,119,489.26 1,323.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854,617,836.86 200,187,886.49 1,325.97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31,629,522.38 257,934,131.74 1,424.2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1.13 22.17 增加48.9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46.92 4.39 968.7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46.92 4.39 968.79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1.03 3.86 增加7.17个百分点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9,07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包含转融通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 持股 借出股份的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条件的股份 冻结的股份数 数量 限售股份数 (%) 数量 量 量 杭州艾旭控股有限 境内非国有 26.87 16,481,800 16,481,800 16,481,800 无 0 公司 法人 凌世生 境内自然人 25.12 15,410,000 15,410,000 15,410,000 无 0 马华祥 境内自然人 11.62 7,130,000 7,130,000 7,130,000 无 0 丽水创圣企业管理 其他 (有限合伙)(原杭 州创圣股权投资合 9.37 5,750,000 5,750,000 5,750,000 无 0 伙企业(有限合 伙)) 3/4 姜学英 境内自然人 2.00 1,228,200 1,228,200 1,228,200 无 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境内非国有 0.48 293,351 0 0 无 0 公司 法人 金军 境内自然人 0.35 212,324 0 0 无 0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 境内非国有 0.32 195,036 195,036 613,336 无 0 公司 法人 北京萃智投资管理 境内非国有 0.28 170,100 0 0 无 0 有限公司 法人 毛伟松 境内自然人 0.25 153,540 0 0 无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1、凌世生、姜学英为夫妻关系。凌世生直接持有公司 25.12% 说明 股份,姜学英直接持有公司 2.00%股份;两人通过艾旭控股持 有公司 26.87%股份,通过创圣持有公司 5.64%股份,合计持有 公司 59.63%的股份。 2、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其它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是否为 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不适用 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