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077 公司简称:大地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大地熊 688077 无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方式 姓名 董学春 王兰兰 电话 0551-87033302 0551-87033302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发区 电子信箱 dong@earth-panda.com dong@earth-panda.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 2,371,948,658.17 2,306,675,241.73 2.83 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 的 1,053,379,551.45 1,095,531,845.54 -3.85 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 640,216,912.98 671,030,781.03 -4.59 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 的 17,612,561.30 -38,015,149.03 不适用 净利润 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 的 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 净 10,754,100.69 -44,399,804.08 不适用 利润 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 流 -8,055,344.71 115,563,369.71 -106.97 量净额 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 率 1.60 -1.35 增加2.95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 -0.34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 -0.34 不适用 研发投 入占营业收入 的 4.66 6.21 减少1.55个百分点 比例(%)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7,07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包含转融 持股 持股 限售条 通借出股 质押、标记或冻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数量 件的股 份的限售 结的股份数量 (%) 份数量 股份数量 熊永飞 境内自然人 36.50 41,553,826 无 曹庆香 境内自然人 5.65 6,429,108 无 安徽高新金通安 境内非国有法 益股权投资基金 4.92 5,599,803 无 人 (有限合伙) 谭新博 境内自然人 3.77 4,288,000 无 陈春生 境内自然人 1.71 1,952,220 无 衣晓飞 境内自然人 1.37 1,564,500 无 华泰证券资管- 华泰尊享启航 3 号 FOF 单一资产 其他 1.24 1,410,000 无 管理计划-华泰 尊享稳进 68 号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 陈静武 境内自然人 1.07 1,220,800 无 上海玖歌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玖 其他 0.97 1,100,000 无 歌精选 8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华 夏中证 500 指数 国有法人 0.92 1,048,720 无 增强型证券投资 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熊永飞、曹庆香系夫妻关系 说明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不适用 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