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05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之
相关规定,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
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负面影响。对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可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为公司及
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该行为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6,000 万元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
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4,480 万元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
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
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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