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熊:关于大地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0-13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之
相关规定,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
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354.5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
事项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不影响募
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三、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
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符合公
司业务发展需求。同时,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至 2021 年 10 月开展金额累
计不超过 2,000 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