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熊:大地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14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1-016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8 日以传真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熊永飞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
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
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个人三方利益结合
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公司拟定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详见 2021 年 4 月 14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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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
况,拟定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详见 2021 年 4 月 14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
属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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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
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到
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
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和考核
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
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
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等;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
本次激励计划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
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
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公司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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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
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
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
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
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
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 13: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详见 2021 年 4 月 14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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