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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地熊: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4-2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被保荐公司简称: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桂程                     联系电话:0755-82492010


保荐代表人姓名:易桂涛                   联系电话:0755-82492010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华泰联合证
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
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
构,负责公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项目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已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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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
                                                       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署了保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荐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
        券交易所备案。持续督导期间,协议相关方对协议
  2                                                    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内容做出修改的,应于修改后五个工作日内报上海
                                                       备案。本持续督导期间,未
        证券交易所备案。终止协议的,协议相关方应自终
                                                       发生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或
        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   终止协议的情况。
        说明原因。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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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
                                                       对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4                                                    生需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
        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
                                                       规事项。
        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5                                                            关当事人未出现需报告的违
     告内 容包括上市 公司或相关 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
     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公
                                                          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理人员,本持续督导期间,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6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管理人员能够遵守相关法律
     做出的各项承诺。
                                                          法规的要求,并切实履行其
                                                          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核查了公司治理制度建立与
     督 导 上 市公 司建 立 健全并 有 效 执行 公司 治 理制 执行情况,公司《公司章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 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制度
7
     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本持续
     等。                                                 督导期间,公司有效执行了
                                                          相关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核查了公司内控制度建立与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            执行情况,公司内控制度符
8    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              合相关法规要求,本持续督
     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            导期间,公司有效执行了相
     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关内控制度。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严格执行
     督 导 上 市公 司建 立 健全并 有 效 执行 信息 披 露制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
9                                                         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详
     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
                                                          见“二、保荐机构对公司信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详见“二、保荐机构对公司
10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
                                                             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
     应在 上市公司 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后五个 交易日
     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              详见“二、保荐机构对公司
11
     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              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或其
     关 注 上 市公 司 或其 控 股股 东 、 实际 控 制人 、董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
12   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
     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
                                                             管关注函的情况。
     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控
     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13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
     未履行承诺事项的,保荐人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
         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
         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出
  14
         的,保荐人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   现该等事项。
         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报告。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
         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
         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
         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
  15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   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
         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
         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
         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
         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
         求的 期限内, 对上市公司进 行专项现场 检查: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
         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出
  16     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
                                                        现该等事项。
         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
         显失 公允或未 履行审批程序 和信息披露 义务;
         (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
         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的
                                                        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
                                                        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与
                                                        事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导
  17     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
                                                        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等承诺事项。
                                                        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并出具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持续督导人员对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
事先或事后审阅,包括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监
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
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
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四、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包括:

    1、稀土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业务主要原料为钕铁硼速凝薄带合金片,
其主要成分为镨钕混合金属、镝、铽等,若未来稀土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
动,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为此公司将不断优化完善原材料库存管理机制,根据在手订单情况保持适
度充足的原材料储备;进一步加强与北方稀土的战略合作,支持安徽包钢扩大
产能,保证公司稀土原材料长期稳定供应;积极与下游客户沟通协商,形成互
惠互利的定价、议价模式,多措并举保障公司稳健运营。

    2、宏观环境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

    2020 年公司出口业务收入为 21,716.30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
30.64%。公司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欧元报价和结算,汇率的波动将会增加或
减少以人民币计量的销售收入,2020 年公司汇兑净损失 559.24 万元,占当期利
润总额的比例为 9.88%。若未来汇率波动幅度扩大,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经营业
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2)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国内目前有 160 多家钕铁硼永磁材料生产厂家,其中中、低端应用领域的
钕铁硼企业竞争激烈;作为当前产量最高、应用最广泛的稀土永磁材料,钕铁
硼下游新的高端应用领域不断出现,具备一定实力的企业将逐步进入高端钕铁
硼领域,高端钕铁硼领域的竞争也将日渐加剧。公司作为烧结钕铁硼生产企
业,产品和客户覆盖各类领域,正面临因行业竞争加剧而导致公司毛利率水平
降低、盈利能力下降、客户流失和新客户不能获取等不利情形,进而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将产生不利影响。

    五、重大违规事项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六、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78,216.10    63,095.10               23.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20.15     5,799.51               -9.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411.67     4,581.59              -25.5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49.30     5,240.53              -34.18%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1,327.76    37,115.35              146.06%
总资产                         145,831.26    78,387.49               86.04%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6         0.97              -21.6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6         0.97              -21.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50         0.76              -34.21%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74        16.78     减少8.0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5.71        13.25     减少7.54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35         5.07     减少0.72个百分点
(%)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23.97%,主要系公司国内市场开发效果显著,国内
销售收入快速增长。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25.54%,
主要原因系受海外疫情影响,公司毛利率水平较高的外销收入及占比有所下
降,使得产品综合毛利率及公司整体净利润率有所降低。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 34.18%,主要原因系随着营业
收入增加,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及存货备货有所增长。

   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增加 146.06%,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导致股本、资本公积增加及未分配利润增长所致。

    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同比下降 34.21%、8.04 个百分点及
7.54 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本年净利润及扣非净利润较上年度有所减少,同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使得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大幅增加所致。

    七、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致力于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已发展成为业
内知名企业之一。公司自主开发和掌握了涵盖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磁体制备、
机械加工、表面防护和再生制造等领域的多项核心技术,是拥有全过程核心专
利技术的企业。

    公司生产的产品具有磁性能高、服役特性好等特点,主要应用于汽车工
业、工业电机和高端消费类电子等重要工业产品领域。公司通过了德国标立、
德国舍弗勒、德国大陆、德国采埃孚、美国耐世特、美国百得、英国邦迪、日
本松下、日本电装、日本电产、日本牧田等全球知名企业严格的资质认证并与
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供应链关系。公司当前已形成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
渠道格局,产品已出口至欧美、亚太等逾二十个国家和地区。

    2020 年公司继续以研发、生产和销售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为主业,
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进一步巩固竞争优势。此外,公司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在资本实力及融
资渠道方面的优势。

    综上所述,2020 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八、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1、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为持续维持产品及技术优势,公司持续投入研发支出。2020 年度,公司研
发支出为 3,401.77 万元,较 2019 年度增长 6.31%,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为 4.35%。因 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速较快,研发投入占比较 2019 年度略
有下降。

    2、研发进展
       2020 年度,公司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继续加强与行业领先客户的合作,
基于客户需求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

       2020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专利 22 个,其中发明专利 14 个;获得专利
授权 16 个,其中发明专利 6 个。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申请专
利 172 个,其中发明专利 76 个;累计获得专利授权 137 个,其中发明专利 49
个(欧美发明专利 2 个)。

       九、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十、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
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218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07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56,1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185.31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30Z0118 号)。

       2020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4,656.20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35,529.11 万元。截至 2020 年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33,9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金额为 278.28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合计为 1,907.40 万元。

       公司设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备注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1                                           1302362119100045423    550.71           --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庐江支行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   兴业银行合肥分行
 2                                           499050100100360183     116.15           --
       股份有限公司       望江东路支行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3                                           3401040160000905381     44.92           --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庐江支行
 4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   2000042610256660000
                                                                   1,195.61          --
                                                    0089
         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庐江支行
                         合 计                                                   1,907.40          --

         2020 年度,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预期收益                是否归
  受托机构     产品名称      投资金额       认购日期      到期日                  收益类型
                                                                          率                    还

兴业银行股份   企业金融                                                 1.5%-
                                                                                   保本浮动   已到期
有限公司合肥   结构性存          7,500.00    2020/8/13   2020/11/11    2.95%-
                                                                       3.03%       收益型       收回
分行           款
华泰证券股份   聚益第
有限公司深圳   20326号                                                1.6%、       本金保障
                                                                                              已到期
科苑路百度国   (黄金现          3,000.00    2020/8/18   2020/11/18   3.4%或       型收益凭
                                                                                                收回
际大厦证券营   货)收益                                                 3%           证
业部           凭证
华泰证券股份   聚益第
有限公司深圳   20327号                                                1.6%、       本金保障
                                                                                              已到期
科苑路百度国   (黄金现          3,000.00    2020/8/19   2020/11/18   3.4%或       型收益凭
                                                                                                收回
际大厦证券营   货)收益                                                 3%           证
业部           凭证
兴业银行股份
               智能通知                                                            保本保收   已到期
有限公司合肥                     1,489.00    2020/8/19   2020/12/28   1.958%
               存款                                                                  益型       收回
分行
合肥科技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   单位七天                                                            保本保收
                                 1,000.00    2020/8/19        随时     1.89%                  未到期
有限公司庐江   通知存款                                                              益型
支行
合肥科技农村
               单位人民
商业银行股份                                                           1.4%-       保本浮动   已到期
               币结构性      11,000.00       2020/8/19   2020/11/19
有限公司庐江                                                           2.80%       收益型       收回
               存款
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
               挂钩型结                                               1.5%或       保本保最   已到期
有限公司庐江                     2,000.00    2020/8/19   2020/11/23
               构性存款                                                3.5%        低收益型     收回
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   “添利宝”
                                                                       1.54%-      保本浮动   已到期
有限公司庐江   结构性存          4,900.00    2020/9/12   2020/12/14
                                                                       3.22%       收益型       收回
支行           款
兴业银行股份   企业金融                                                 1.5%-
                                                                                   保本浮动
有限公司合肥   人民币结          8,000.00   2020/11/16    2021/3/17    2.98%-                 未到期
                                                                                   收益型
分行           构性存款                                                3.07%
华泰证券股份   聚益第
有限公司深圳   20429号                                                1.6%、       本金保障
科苑路百度国   (黄金现          3,000.00   2020/11/18    2021/2/24   2.9%或       型收益凭   未到期
际大厦证券营   货)收益                                                3.3%          证
业部           凭证
华泰证券股份   聚益第                                                 1.6%、       本金保障
                                 3,000.00   2020/11/19    2021/2/24                           未到期
有限公司深圳   20430号                                                2.9%或       型收益凭
科苑路百度国   (黄金现                                          3.3%       证
际大厦证券营   货)收益
业部           凭证
中国银行股份
               挂钩型结                                          1.5%或   保本保最
有限公司庐江                 2,000.00   2020/11/24   2021/2/26                       未到期
               构性存款                                           3.5%    低收益型
支行
合肥科技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                                                              保本保收
               大额存单     10,000.00   2020/11/27   2021/5/27   3.00%               未到期
有限公司庐江                                                                益型
支行
               挂钩汇率
               区间累计
               型法人人
中国工商银行
               民币结构                                          1.3%-    保本浮动
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2020/12/1   2021/3/15                       未到期
               性存款-专                                         3.4%     收益型
庐江支行
               户型2020
               年第204
               期B款
杭州银行股份   “添利宝”                                        1.5%-
                                                                          保本浮动
有限公司庐江   结构性存      4,900.00   2020/12/16   2021/3/18   3.2%-               未到期
                                                                 3.4%     收益型
支行           款

         2020 年 10 月 1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354.5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947.53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406.98 万元。上述投入情
    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安徽大地熊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2059 号)。

         2020 年 8 月 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6,000 万元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
    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
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
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
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熊永飞持有公司股份 30,327,000
股,本年度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公司实际控制人熊永飞、曹庆香夫妇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 35,727,000 股,本年度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年初间接     年末间接持    年度内股份       增减变动
    姓名         职务
                              持股数         股数        增减变动数         原因

   熊永飞    董事长、总经理   30,327,000    30,327,000                -    不适用

   谭新博    董事、副总经理   5,280,000     5,280,000                 -    不适用

   曹庆香        董事         5,400,000     5,400,000                 -    不适用

   衣晓飞    董事、副总经理   1,920,000     1,920,000                 -    不适用

             董事、副总经
   董学春                      228,000       228,000                  -    不适用
             理、董事会秘书

   王永东      监事会主席      60,000         60,000                  -    不适用

   刘友好        监事          50,000         50,000                  -    不适用

   莫鲲鹏       职工监事       30,000         30,000                  -    不适用

   陈静武       副总经理      1,440,000     1,440,000                 -    不适用

   王自以       财务总监       40,000         40,000                  -    不适用

             核心技术人员、
   周志国                      48,000         48,000                  -    不适用
               技术副总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熊永飞因协助相关方调查被冻结
股份 200,000 股,冻结期限 2 年。经核查,冻结所涉事项不涉及实际控制人、不
涉及公司。被冻结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5%,占比极小,不会对实际控
制人的控制权和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
形。

       十二、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
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桂 程                      易桂涛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