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熊:大地熊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1-04-24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1-021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
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
2、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至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 10 天。在公示期间内,公司员工可通过
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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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
事会认为其他需要激励的人员。其中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熊永飞,为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谭新博,为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份的股东。除此之外,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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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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