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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地熊:大地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1-07-27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1-037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新金通安益”)

持有公司股份 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5%。公司股东平潭盈科鑫

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科鑫达”)及其一致行动人赖满

英、陈春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5%。上述

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并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

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因股东资金需求,高新金通安益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

超过 2,4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高新金通安益本次减持将于

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90 日内进行,减持期间为 2021 年 8

月 1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6 日,且在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1%。

    (2)因股东资金需求,盈科鑫达及其一致行动人赖满英、陈春生拟通过集

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 2,4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1
       之后的 90 日内进行,减持期间为 2021 年 8 月 1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6 日,且在

       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90 日内进行,减持期

       间为 2021 年 8 月 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

       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公司于近日收到高新金通安益、以及盈科鑫达及其一致行动人赖满英、陈春

       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安徽高新金 通安益
                      5%以上非第
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6,000,000        7.5% IPO 前取得:6,000,000 股
                      一大股东
合伙)
平潭盈科鑫 达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5%以上非第
                                       6,000,000        7.5% IPO 前取得:6,000,000 股
合伙)、赖满英、陈 一大股东
春生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赖满英为盈科鑫达执行事
          平潭盈科鑫达创业投
                                                               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同时,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6,000,000         7.5%
第一组                                                         陈春生和赖满英任职盈科
          伙)、赖满英、陈春生
                                                               鑫达董事。

                    合计              6,000,000         7.5%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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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理价格
                 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份来源     原因
                                                                    区间
安徽高新金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1/8/18     按市场   IPO 前取   自身资

通安益股权      2,400,000    过:3%   持,不超过: ~              价格     得         金需求
投资基金(有 股                       2,400,000      2021/11/16
限合伙)                              股

平潭盈科鑫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1/8/18     按市场   IPO 前取   自身资
达创业投资      2,400,000    过:3%   持,不超过: ~              价格     得         金需求
合伙企业(有 股                       800,000 股     2021/11/16
限合伙)、赖                          大宗交易减

满英、陈春生                          持,不超过:
                                      1,600,000
                                      股

       备注:
       ①以上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
       的 90 日内进行,即 2021 年 8 月 1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6 日;

       ②以上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90 日内进行,即 2021 年 8 月 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高新金通安益承诺
               (1)本企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本企业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

       因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应作相应调整)。本企业减持股份时,


                                              3
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3)本企业在减持前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公告满 3 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本

企业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时除外),如果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其减持股票的收益
将无偿归公司所有,在获得收益的 5 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到公司账户。
    2、盈科鑫达及其一致行动人赖满英、陈春生承诺
    (1)本企业/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本企业/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如因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应作相应调整)。本企业/本人减
持股份时,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
持计划。

    (3)本企业/本人在减持前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公告满 3 个交易日后方可减
持(本企业/本人与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时除外),如果未能履行上
述承诺,其减持股票的收益将无偿归公司所有,在获得收益的 5 个工作日内将前
述收益支付到公司账户。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4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上述股东减持本公司股
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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