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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地熊:大地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0-30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之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原则,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计

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0 月 29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

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

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

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增强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

感,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0 月 29 日,并

以 22.9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9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3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