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安徽大地熊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 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查验,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外,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2、报告期内,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 0 元。 3、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 保事项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