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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地熊:大地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2022-03-22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2-010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地熊”)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募投项目“稀土永磁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4 年末,

实施地点变更为合肥市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周瑜大道以东、二军路以南地块

(宗地编号:LJ202202)。

    上述事项已获得董事会、监事会的审批,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8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大地熊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56,1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0,185.31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

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

验字[2020]230Z0118 号)。


                                    1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9)。

    其中,募投项目“稀土永磁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为 4,903

万元,主要包含建筑工程、研发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等,建设期 3 年。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实施地点的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拟对募投项目“稀土永磁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

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变更前实施地点           拟变更后实施地点
                                              周瑜大道以东、二军路以
 稀土永磁材料技术 公司现有厂区
                                              南地块(宗地编号: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庐国用[2011]第 04003 号)
                                              LJ202202)

    注:以最终不动产权证书地址为准

    公司“稀土永磁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实施地点为公司现有厂区内,

项目建设用地因市政道路拓宽规划而受到影响,公司出于后续项目建设、使用效

果等综合考虑拟变更实施地点到周瑜大道以东、二军路以南区域。同时,政府已

与公司签订以上区域用地协议,公司决定在拟变更后的实施地点建设“稀土永磁

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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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公司已支付上述土地竞买保证金用于建设“稀土永磁材料技术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已竞买成功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目将围绕烧

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研发和制备技术,瞄准新能源汽车、信息技术、清洁能源等国

家重大战略需求,面向稀土永磁产业发展需要,系统研究稀土永磁材料的共性和

关键技术问题,持续研究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及其制备新技术、烧结钕铁

硼永磁材料表面绿色防护新方法、废旧稀土永磁体资源化再利用新工艺。

    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水平,夯实研发技术基础,提高公司

的竞争能力和盈利水平,以建设稀土永磁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为切入点,进一步

完善钕铁硼材料从配方设计到工业化生产的完整研发体系,增强公司的整体研发

实力,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进而巩固公司在国内钕铁硼永磁

材料行业的优势地位。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稀土永

磁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至 2024 年末。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稀土永磁材料技术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变更实施地点未

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公司研发活动正常开展,不会对

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实施地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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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实施地点是公司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变更实施地点的事项。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实施地点是公司根

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实施地点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地点的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

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

                                    4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

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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