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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地熊:大地熊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3-22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要求,忠实勤勉履职,主动关注和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审慎的独

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现将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15年12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提名、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鲍金红女士、周泽将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鲍金红女

士当选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周泽将先生当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

委员。

    2019年4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选举、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谢建新先生、鲍金红女士、周泽将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谢建

新先生当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鲍金红女士当选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周泽将先生当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谢建新先生,1958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日本东北大学工学

博士学历,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
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991年4月至1995年3月,任日本东北大学工学部材料加工学

系助教、副教授;1995年4月至今,任北京科技大学教授;1996年10月至2014年12月,

任北京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院长、副校长;2016年9月至今,任湖

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2月至今,任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0月至今,任北京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2020年5

月至今,任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

董事。

    鲍金红女士,1972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经济学博

士学历,教授。1994年7月至1999年7月,任中南民族大学财经系教师、工会委员;

1997年7月至今,任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支部书记、系主任;2017年2月至

2021年7月,任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宁波天邦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0月至2021年12月,任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中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2月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周泽将先生,1983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会计学

博士学历,教授。2011年6月至2017年11月,历任安徽大学讲师、副教授;2017年12

月至今,任安徽大学教授;2015年1月至2020年7月,任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5年8月至今,任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3

月至2020年3月,任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6月至2019年12

月,任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月至今,任国元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2020年11月至今,任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2月至今,任公

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我们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方面积

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均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中规定的独立性条件。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召开股东大会3次,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大会
                               出席董事会情况
                                                                 情况
 独立董事                                           是否连
                本年度
   姓名                                             续两次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出席股东大会
                                                    未亲自
                董事会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的次数
                                                    参加会
                  次数
                                                      议
  谢建新          9        9         0          0     否          3
  鲍金红          9        9         0          0     否          3
  周泽将          9        9         0          0     否          3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

个专门委员会。2021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0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4次、

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战略委员会3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

生。

    (二)会议表决情况

    我们认为,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重大事项的相关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报
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时间参观考察公司,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管进行深入交流,重点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

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等方面工作。公司

管理层积极配合、与我们保持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对我们关注的问题及时回复并改

进落实,认真听取并适时采纳我们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为我们勤勉履职提供了必要

条件和充分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北方稀土安徽永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以上关联

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1年3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6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1

年8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1年8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董事会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8月

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我们对上述议案认真审核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情形。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1年3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我们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报

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此方案执行。

    2021年4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我们认真审核了高级管理人员刘明辉先生的任职资格并发表

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披露业绩预告;公司按照《科创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于2021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大地熊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2020年度业绩实际情况未出现超出业

绩快报范围的情况。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1年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

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在具体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备专业

的业务水平,尽职尽责地完成公司审计工作。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20年末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3.75元(含税)。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我们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了在承诺履行期间的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各

自承诺事项的情形。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科创板上市规则》《信息披露制度》等的相关要求,

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切

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内部控制各项措施有效执行。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有效运作,会议的召集、召开、讨论、

表决、文件签署、决议公告等各项环节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认为公司制度健全、运作规范,目前不存在需予以改进的其他

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度,我们本着独立、忠实、勤勉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

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情况,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审慎的独立意见,

向公司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和有效性。2022年

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即将届满,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我们将继续勤勉履职,确

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