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熊:大地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2-06-06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2-033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78,000 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首次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7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13%,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总额的 85.00%。
(3)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20.00 元/股。
(4)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107 人。
(5)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授予权益总量的
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 4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 3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第三个归属期 3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 3 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要求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不低于 50%;
或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 3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不低于 80%;或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不低于 110%;
或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 80%。
注:上述“净利润”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为计算径,下
同。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
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
C、D、E 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
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价结果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P)
A
100%
B
C 80%
D 60%
E 0
2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P)。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
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
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1 年 4 月 1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根据公司其
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周泽将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1 年 4 月 14 日至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1 年 4 月 2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1-026)。
3
(6)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
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进行了披露。
(二)本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调整后)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股票剩余数量
2021 年 4 月 29 日 18.965 170.00 万股 107 人 30 万股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2.24 30.00 万股 9人 0 万股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均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4
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
量为 678,000 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06 名激励对象办
理归属相关事宜。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
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29 日,因此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的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2 年 4 月 29 日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于当批次归属前,须满足 12 限要求。
5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增长率不低于 50%;
或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
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以 2020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1 年度剔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归属于上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 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 1.43 亿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增长率不低于 80%; 元,同比增长 318.56%,符合归属
或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 条件。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111.54%,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符合归属条件。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增长率不低于 110%;
或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0%。
注:上述“净利润”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为
计算口径,下同。
(五)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
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E 五个档次,届时根据
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
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107 人,
属的股份数量:
其中,1 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
考核评级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P)
格,其获授的 5,000 股限制性股票
A
100% 全部作废失效;106 名激励对象
B
2021 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
C 80%
“A/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D 60%
100%。
E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P)。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
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综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合计 106 名激励
对象可归属 678,000 股限制性股票。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我们同
6
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106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
关事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106 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条件,其
作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
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
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1 年 4 月 29 日。
(二)归属数量:678,000 股。
(三)归属人数:106 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18.965 元/股(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 日披露《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 年 5 月 10 日披露《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因此授予价格由 20.00 元/股调整为 18.965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获授的限制 可归属数量占已
可归属数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获授予的限制性
量(万股)
(万股) 股票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
1 熊永飞 中国 董事长、总经理 20.00 8.00 40%
2 谭新博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0.00 4.00 40%
董事、副总经理、
3 衣晓飞 中国 10.00 4.00 40%
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副总经理、
4 董学春 中国 6.00 2.40 40%
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核心技
5 陈静武 中国 6.00 2.40 40%
术人员
7
6 王自以 中国 财务总监 3.00 1.20 40%
7 周志国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2.00 0.80 40%
8 黄秀莲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20 0.48 40%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其他需要激励的人员(98 人) 111.30 44.52 40%
合计 169.50 67.80 40%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106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
数量为 678,000 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
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
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在本公告披露日前 6 个月内,首次授予部分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
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
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
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8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
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
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
就激励计划的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合法、有效。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期
符合归属条件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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