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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地熊:大地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2-08-26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2-044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 年 8 月 25 日,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上述修订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

情况如下: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

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7 日收到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实

际完成归属登记 678,000 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000 万股

变更为 8,067.80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8,000 万元变更为 8,067.80 万元。




                                       1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人民币       第 六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8,000 万元。                                 8,067.80 万元。
                                                           第 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2                           /                       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 二 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067.80
   3
          8,000.00 万股,均为普通股。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有股权性质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
                                                       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
          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
                                              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
          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4      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
          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
                                              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
                                              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任。
          第三十七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第三十八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5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

                                                 2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   缴纳股金;
    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 得退股;
    不得退股;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   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
    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   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
    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 利益;
    债权人的利益;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     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
    赔偿责任。                           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     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
    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 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
    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 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
    担连带责任。                       任。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
    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 四 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
                                       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产 30%的事项;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6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事项;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
        (十五)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股计划;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决定的其他事项。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
                                       他事项。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 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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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供的任何担保;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总额超过公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   对象提供的担保;
    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3
     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提供的担保。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       第 五 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
     以下内容:                         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
     案;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 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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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     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
     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     旦确认,不得变更;
     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
     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
     号码。                             表决程序。
            第五十九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第 六 十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
     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     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东大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章 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行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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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行使表决权。                     权。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
     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第 七 十 八 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 七 十 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     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开披露。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股 东 买 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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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 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
     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 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
     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 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
     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
     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 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
     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 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 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
     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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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
                                             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
                                             限制。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
     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
11   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                    删除该条
     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
     会提供便利。
                                             第一百零四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
         第一百零四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本
12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和公
                                        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执
     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行。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权:
                                                 …
            …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形式的方案;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13                                       捐赠等事项;
     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
     置;
                                         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
                                         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奖惩事项;
     事项;
                                             …
          …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制定《重大经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制定《重大经营决
     营决策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策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和《关
     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对外投 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明确对外投资、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
14
     保、委托理财及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建 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
     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      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
     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      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
     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股东大会批准。
                                                 第 一 百二十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
                                             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
     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
15                                           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
     员。
                                             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5
                                                     第 一 百三十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最大利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
  16                       /
                                                 实履行职务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
                                                 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 一 百四十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
              第一百三十九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
  17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
          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
          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
          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     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
          每一会计年度前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2 个 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
          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 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向中国
  18      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 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
          会计年度前 3 个月和前 9 个月结束之日 中期报告。
          起的 1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关法
          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 的规定进行编制。
          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聘用符合中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
                                             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
  19      求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
                                             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
          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
                                             业务,聘期 1 年,可以续聘。
          业务,聘期 1 年,可以续聘。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
                                                 券报》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
          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网站为
  20                                             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网站为
          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
                                           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
          媒体。
                                           体。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
          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     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
  21      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合肥市工商行政     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
          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 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
          章程为准。                       准。

    《公司章程》原文引用的条款序号将根据上述修订顺延调整,除上述条款修改

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的情况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办理上述修订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
                                             6
督管理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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