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熊:大地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6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之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原则,就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过对《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审阅、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也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 4,48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
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
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4,48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
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
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
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
展金额累计不超过 12,000 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四、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
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负面影响。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管理,可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该行
为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五、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升值,增加公司收
益和股东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