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熊:大地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03-31
公司代码:688077 公司简称:大地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人力资
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投融资管理、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投融资管理、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的 0.5%>错报≥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的 0.5% 错报<营业收入的 0.2%
营业收入的 0.2%
利润总额的 5%>错报≥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错报<利润总额的 2%
利润总额的 2%
资产总额的 1%>错报≥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资产总额的 0.5%
说明:
本制度下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及不利影响的;
(2)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未能首先发现该错报;
重大缺陷
(3)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与监督失效的;
(4)已经发现的重大缺陷在合理时间内未加以改正的。
(1)未按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防止舞弊和重要的制衡制度和控制措施;
重要缺陷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
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的;
(4)已经发现的重要缺陷在合理时间内未加以改正的。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说明:
上述缺陷认定标准只要满足其中任意一项指标或出现其中任意一种情形时即构成与其相对应的内
部控制缺陷评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可能导致的直接
损失金额≥300 万元 300 万元>损失金额≥50 万元 50 万元>损失金额≥10 万元
经济损失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受到政府及监管部门处罚,对公司形象造成重大负面影
响的;
(2)公司重要业务缺乏控制制度或制度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的;
重大缺陷
(3)公司决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导致出现重大决策失误的;
(4)中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的;
(5)已经发现的重大缺陷在合理时间内未加以改正的。
(1)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的;
(2)公司重要业务控制制度存在明显漏洞或制度实施过程中暴露问题的;
重要缺陷
(3)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的;
(4)已经发现的重要缺陷在合理时间内未加以改正的。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说明:
上述缺陷认定标准只要满足其中任意一项指标或出现其中任意一种情形时即构成与其相对应的内
部控制缺陷评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无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内控体系不断完善,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都已建立行
之有效的内控管理机制,报告期内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2023 年,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内部流程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
加强内部控制的执行和监督检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熊永飞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