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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地熊:大地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3-022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 年 4 月 28 日,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

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水平等目的,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

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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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额度及期限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较低风险、流动

性好、安全性高、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

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及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

司产品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实际情

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

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较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投资回报相对

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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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资产管理计划及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产品等),总体风险可控,但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

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

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

议等。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

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现金管理涉及的资金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调入调

出资金,禁止从委托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

账外投资。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

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生

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水平等目的,同意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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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升值,

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资

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在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

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六、上网公告附件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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