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望软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4-2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作为广
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望软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望软件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中
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8
号),中望软件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48.6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150.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3,064.3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7,895.33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440C000089 号《广州中望龙
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
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金额
1 二维CAD及三维CAD平台研发项目 21,242.12 21,242.12
1.1 二维CAD平台研发子项目 6,021.91 6,021.91
1.2 三维CAD平台研发子项目 9,024.79 9,024.79
1.3 三维CAM应用研发子项目 6,195.42 6,195.42
2 通用CAE前后处理平台研发项目 9,918.60 9,918.60
3 新一代三维CAD图形平台研发项目 15,159.80 15,159.80
4 国内外营销网络升级项目 13,737.36 13,737.36
合计 60,057.87 60,057.87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
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157,837.46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为 47,35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30.00%。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
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
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 47,35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
董事对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等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
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孙 科 郭斌元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