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3 证券简称:中望软件 公告编号:2022-063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和深圳市达晨晨鹰三号股权投资企业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持有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望软件”或“公司”)股份 853,369 股(占公司总股本 86,674,923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116,194 股后的 0.986%)的股东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 晨创通”)和持有公司股份 290,782 股(占公司总股本 86,674,923 股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116,194 股后的 0.336%)的股东深圳市达晨晨鹰三号股权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鹰三号”)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44,151 股(占公司总股本 86,674,923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116,194 股后的 1.322%)。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该部分股票中 818,945 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余 325,206 股将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收到公司股东达晨创通与晨鹰三号《关于股份减持 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公司股东达晨创通与晨鹰三号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 式 减 持 其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合 计 不 超 过 818,945 股 ( 不 超 过 公 司 总 股 本 1 86,674,923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116,194 股后的 0.946%),其中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818,945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86,674,923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116,194 股后的 0.946%);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 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818,945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86,674,923 股剔除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116,194 股后的 0.946%)。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若公司在上述期间内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IPO 前取得:609,549 股 达晨创通 5%以下股东 853,369 0.986% 其他方式取得:243,820 股 IPO 前取得:207,701 股 晨鹰三号 5%以下股东 290,782 0.336% 其他方式取得:83,081 股 IPO 前取得:817,250 股 合计 5%以下股东 1,144,151 1.322% 其他方式取得:326,901 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达晨创通与晨鹰三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均系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达晨创通 853,369 0.986% 公司,且签署了关于一致行动的确认 第一组 函,互为一致行动人。 达晨创通与晨鹰三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晨鹰三号 290,782 0.336% 均系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2 公司,且签署了关于一致行动的确认 函,互为一致行动人。 合计 1,144,151 1.322% — 注:计算“持股比例”时,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2022/3/23~ 达晨创通 53,313 0.062% 155.72-166.07 2022/3/30 2022/3/28 2022/6/8~ 达晨创通 1,658,524 1.916% 168.01-168.01 2022/6/8 2022/6/17 2022/6/8~ 晨鹰三号 829,218 0.958% 168.01-168.01 2022/6/8 2022/6/17 2022/3/23~ 合计 2,541,055 2.936% 155.72-168.01 不适用 2022/6/17 注:1、为便于比较,对“减持数量”及“减持价格区间”按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2、计算“减持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数量 减持方式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因 (股) 达晨创通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2/9/13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股东自身 528,163 过: 持,不超 ~ 格 得以及公 经营发展 股 0.610% 过: 2023/3/12 司实施资 需要 528,163 股 本公积金 3 大宗交易减 转增股本 持,不超 取得 过: 528,163 股 晨鹰三号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2/9/13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股东自身 290,782 过: 持,不超 ~ 格 得以及公 经营发展 股 0.336% 过: 2023/3/12 司实施资 需要 290,782 股 本公积金 大宗交易减 转增股本 持,不超 取得 过: 290,782 股 合计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2/9/13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股东自身 818,945 过: 持,不超 ~ 格 得以及公 经营发展 股 0.946% 过: 2023/3/12 司实施资 需要 818,945 股 本公积金 大宗交易减 转增股本 持,不超 取得 过: 818,945 股 注:计算“计划减持比例”时,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和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深圳市达晨晨鹰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本企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 4 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 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在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更后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转让股份所取得的收益 无条件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权代表发行人直 接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企业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 的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发行人股东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本企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 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且,就本企业于 2019 年 10 月通过发行人增资扩 股取得的 232,290 股股份(新增股份)(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变为 325,206 股),自发行人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 2019 年 10 月 11 日)起锁定 3 年,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新增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 人回购新增股份。自发行人完成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 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在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更后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转让股份所取得的收益 无条件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权代表发行人直 接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企业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 的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发行人股东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晨鹰三 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5 (1)、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披露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 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将遵守中国证 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 定股份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减持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减持数量累计不超过本企 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0%。 (3)、如果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将采取集中竞价交 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公司股份,并于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如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 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1%。如本企业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如本企业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 减持后不再具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身份的,本企业将在减持 6 个月内继 续遵守前述有关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承诺。本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 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 5%。 (4)、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转让股份所取得的收益 无条件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权代表发行人直 接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企业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 的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6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 形。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上述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减持计划实 施后,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7 2022 年 8 月 20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