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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品特装: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12-15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作为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品特装”、“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
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8亿元(含本数)的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
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晶品
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3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0.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58,6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67,276,861.41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839号”《验资报告》。公司依
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拟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1
 1    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42,720.00   40,000.00

 2              研发中心提升项目               13,045.50   13,045.50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65,765.50   63,045.5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
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
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最
长不超过12个月。

     (三)决议有效期

     投资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8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
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
                                       2
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进管理。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

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

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

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

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

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
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
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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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
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
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长江保荐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议程序。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长江保荐对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8亿元
(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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