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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品特装: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12-15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作为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品特装”、“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
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晶品
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3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0.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58,6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67,276,861.41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839号”《验资报告》。公司依
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1    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42,720.00         40,000.00


                                        1
 2             研发中心提升项目            13,045.50       13,045.50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65,765.50       63,045.50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436,821,861.41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
额为131,000,000.0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
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00%,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和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满
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
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
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
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2
使用超募资金131,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
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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