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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友医疗: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0-08-20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医疗”、“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
三友医疗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号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
 1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划
                                                          保荐机构已与三友医疗签订承销与保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
                                                          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2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     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三友
 3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医疗业务情况,对三友医疗开展了持
                                                          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     三友医疗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
 4   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
                                                          三友医疗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
 5   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
                                                          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
     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三友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医疗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6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
     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     保荐机构督促三友医疗依照相关规定
7    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 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     保荐机构对三友医疗的内控制度的设
     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三友
8    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     医疗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
     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     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
     则等                                                 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
                                                          保荐机构督促三友医疗严格执行信息
     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
9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
     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相关文件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
     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
     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     保荐机构对三友医疗的信息披露文件
10   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     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
     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     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
     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     三友医疗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1
     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
                                                          三友医疗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2   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
                                                          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
     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
                                                          经保荐机构核查,三友医疗不存在应
13   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
     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
     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
     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14                                                        三友医疗未发生前述情况
     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
     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
     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
     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
15
     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
     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专项现场
     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
16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     三友医疗不存在前述情形
     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
     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不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无                 不适用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配合                不适用
的情况
                                             2020 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
                                                                            公司将持续推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进产品创新,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的净利润 3,678.11 万元,较
                                                                            提升市场竞争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上年同期下降 15.99%,主要是
                                                                           力;优化管理,
                                             受全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
                                                                             降低成本。
                                             情影响所致。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行业政策及监管风险

     2019 年 12 月,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
法》(2020 年 6 月 1 日实施),从立法层面进一步明确:国家要加强对医疗器械
的管理,完善医疗器械的标准和规范,提高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水平。随着国家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医保目录、“两票制”及带量采购等行业政策已陆续
出台,国家对医疗器械的管理日趋严格,给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挑战与机遇。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
例》等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未来公司将及时跟进并落实国家最
新行业政策法规,严格把控产品生产、注册及销售等的每一个环节,不断提升产
品质量和性能。

    (二)技术风险

    公司始终将技术与产品的研发创新放在公司发展的首要地位,经过多年沉淀,
公司已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掌握多项核心技术,培养建立了一支梯队层次健
全、整体实力雄厚的研发队伍。近几年,全球骨科医疗器械的市场规模保持高速
增长态势,各大骨科医疗器械公司均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力度,且高水平专业技
术人才的竞争亦日趋激烈。市场对骨科植入产品的差异化要求越来越高,产品的
更新换代加快,若公司不能根据相关技术的发展状况对公司的业务与产品进行更
新与升级,将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带来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开发具有创新性的差
异化新产品,加强对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的培训,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技
术优势。

    (三)产品质量及潜在责任风险

    骨科植入性耗材需要贴合人体的组织结构并长期停留在人体内,产品的性能
和使用效果将直接影响到手术的成功率,故其在临床应用中客观上存在一定的风
险。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和纠纷情况。但若未来公司产品出
现质量问题,患者在使用后发生意外事故提出索赔或与公司发生纠纷、法律诉讼
和仲裁等事件,将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声誉和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
按照国内外行业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产品生产,从各个环节加强对产品质量的把
控,尽最大努力杜绝质量风险。

    (四)产品结构单一及创伤类产品的市场开拓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脊柱类植入耗材,创伤类产品对公司
业绩影响较小。脊柱类植入耗材实现销售收入 14,105.50 万元,占比 93.79%;创伤
类植入耗材实现营业收入 904.85 万元,占比 6.02%。公司存在产品结构单一的情
况,但已有所改善。未来若市场对脊柱类植入耗材的需求大幅减少,而公司无法
完成新产品研发或实现创伤类产品的市场开拓,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
影响。公司将不断加强医工合作,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核心竞争力,积极拓
展多元化发展。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将用于骨科植入物扩产项目、骨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
销网络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在此
过程中,相关政策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工程进度、公司产品市场推广情况等因素,
均可能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负面影响,致使募投项目开始盈利
时间晚于预期,或实际盈利水平不达预期。公司将重点关注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
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若募投项目未来不能实现预期效益,公司将作出积极
调整。

    (六)疫情影响超预期的风险

    新冠病毒疫情对公司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 4 月份的经营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但现在中国境内基本得到了有效控制, 公司在继续做好防疫措施的同时,已经完
全复工。公司客户及供应商等合作伙伴也已经完全复工,公司现阶段的整体经营
已经恢复正常。

   但新冠病毒疫情在全球很多国家和地区并未得到有效控制,有些国家和地区
甚至还在持续恶化,中国境内有些地区疫情防控也出现了反复,如果反复的地区
增多甚至成为一种持续状态,将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负面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0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 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上年同期
                           (1-6月)                            期增减(%)
营业收入                   150,397,885.41   161,026,808.69               -6.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38,013,172.06     49,422,904.82                -23.09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36,781,125.27     43,779,410.35                -15.99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0,071,705.42     42,881,796.56                -29.87
额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1,453,880,395.25   437,809,841.91               232.08
产
总资产                      1,544,181,864.46   551,476,663.26               180.01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1-6月)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32               -31.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              0.32               -31.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21              0.28               -25.00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86%           13.54%     减少8.6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4.70%           11.99%     减少7.29个百分点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8.42%            5.50%     增加2.92个百分点
(%)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2020 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企业延期复工,医院停诊、骨科
手术延期,公司的经营业绩出现一定的下滑。2020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039.79 万元,较去年同期 16,102.68 万元,减少 1,062.89 万元,降幅 6.60%。
其中:2020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966.37 万元,较去年同期 7,155.07
万元,减少 2,188.70 万元,降幅 30.59%。第一季度公司经营受新冠疫情的影响
较大,但随着疫情受控,公司全面复工,医院有序开诊,骨科手术逐步恢复,2020
年第二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073.42 万元,较第一季度增长 102.83%,较
去年同期 8,947.62 万元,增加 1,125.80 万元,增长 12.58%。

    (2)2020 年上半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均较去年同期下降
31.2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发行 A 股并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上市发行新股并收到募集资金,公司实收资本和
包括资本公积在内的净资产金额均大幅增加。

    (3)2020 年上半年,公司持续推进产品创新。共计研发投入 1,266.25 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8.42%,较去年同期 5.50%,增加 2.92 个百分点。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从事骨科植入耗材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公司在产品技术开
发过程中始终高度重视原始创新,积累了丰富的产品疗法创新经验和技术储备;
同时充分注重市场需求,不断加强与医疗机构的疗法临床研究合作,准确了解临
床需求和临床手术中的痛点,进而不断建立新疗法,改善现有疗法,使公司产品
能够有效满足终端市场的多样化需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自主创新优势、
研发团队与体系优势、质量优势、管理优势、物流及销售运营管理优势等方面。

    2020 年上半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0 年上半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 1,266.25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42.96%;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 8.42%,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 2.92 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2012 年上半年,公司加大技术研发的投入力度,通过配置先进设备、引入
高端人才,提升公司在相关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研发水平,巩固和保持公司产
品和技术的领先地位,取得较好成效。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32,754.63 万元,募集
资金余额为 65,173.57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7,595.02
减:支付发行费用                                                  9,789.28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21,691.12
减: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1,000.00
减:以补流项目银行账户利息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63.51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含理财产品收益)                             122.46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65,173.57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账号          期末余额(万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      98430078801500000634          26,821.7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121910473010502               10,400.3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112001013100533383           20,264.74
恒丰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802110010121300373             7,686.74
                 合计                               -                   65,173.57

    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
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

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
股份均未发生变动,且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本      文,为《东方 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 医疗器械股份
  公司
限公 2020 年           踪报告》之
             持续督导跟踪




  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保荐                           _______________


                 杨振               朱剑




                                            东方 销保荐有限公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