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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晨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10-31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文件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晶晨
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晶晨
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
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和发
展的实际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
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晶晨半导体(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83,180,316.00 元置换已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7,567,660.38 元置换已使
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90,747,976.38 元置换前述预先
投入的自筹资金。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文件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