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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晨股份:独立董事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12-04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晶晨
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
关规定,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作为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在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新增
2019年12月1日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
事前审核,我们认真审阅了该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资料,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
了有效沟通。
    现发表如下意见:
    预计新增的2019年12月1日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合
理的,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
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预计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顾   炯


2019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章开和


2019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