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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晨股份: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2-20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12 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云端路 1411 弄 9 号三楼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9

普通股股东人数                                                        1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91,750,82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91,750,82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70.9648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0.964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
John Zhong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1 人,其中章开和先生、闫晓林先生、顾炯先生和
Cyrus Ying-Chu Tsui 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其中王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余莉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周长鸣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91,750,82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91,750,82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91,750,82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91,750,82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49,980,44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2        关于公司《2019   103,76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年限制性股票        ,984
         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19   103,76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年限制性股票        ,984
         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4        关于提请公司     103,76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股东大会授权        ,984
         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
5        关于预计新增    103,76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日常关联交易       ,984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5 属于普通决议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相关议案有关联关系
的股东已回避表决,议案 5 已获本次出席股东大会除关联股东外的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 1 至议案 4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议案 2 至议案 5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傅扬远、张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