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晶晨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08-27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文件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就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履行的相关审批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发展。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 12 亿元)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文件



      二、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并对公司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我们认为: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完毕。2020 年上半年度,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违规情形,公
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不存在差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顾炯、章开和
                                                        2020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