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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晨股份:晶晨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16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

 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

 前的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

 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

 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对于修订后的新租赁准则实

 施如下: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

 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会计准则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

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8 年 12 月发布的新租赁准则。除

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

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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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和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

相关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应公司现时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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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应公

司现时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监事会审议,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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