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晨股份:晶晨股份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04-29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11日,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1
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内
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
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
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
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0年10月13日至2021年4月12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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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日前六个月(2020年10月13日至2021年4月12日),除以下14人外,其余核查对
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合计买入 合计卖出
序号 姓名 交易期间
(股) (股)
1 张宇 2020年12月25日-2020年12月25日 200 0
2 韩菲 2020年10月15日-2021年3月30日 10,767 10,267
3 胡景华 2020年10月16日-2021年2月24日 2,580 6,283
4 钟威 2020年12月21日-2021年3月9日 9,700 11,200
5 缪叶平 2021年1月7日-2021年3月4日 4,000 4,000
6 王元 2020年10月13日-2021年3月31日 33,276 33,476
7 薛婷 2021年1月18日-2021年4月7日 500 300
8 沈志勇 2021年1月18日-2021年4月9日 2,600 2,200
9 罗成 2021年3月30日-2021年3月30日 614 0
10 张秀月 2020年11月26日-2021年2月22日 800 800
11 米跃虎 2021年1月6日-2021年4月2日 1,000 400
12 陈云 2020年10月14日-2020年12月14日 2,413 5,413
13 廖明明 2020年10月13日-2021年3月16日 2,115 1,990
14 王东建 2020年10月13日-2021年3月8日 7,500 8,500
根据上述14名激励对象出具的书面说明及承诺,其买卖公司股票完全基于对
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其
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未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
处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
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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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
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
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
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
和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
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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