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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晨股份:晶晨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5-06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
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
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以及《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
 的 2 名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
 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一类激励对象由 353 人调整为 352 人,
 第二类激励对象由 87 人调整为 86 人,前述 2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拟授予限制性股
 票份额,将根据司龄、职位重要性、工作业绩等因素,调整分配至本次激励计划
 确定的其他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量 800 万股及第一类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
 量 379.33 万股、第二类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 260.67 万股保持不变。除上述
 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
股份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
024)。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余莉女士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
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激励对象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以 2021 年 4 月 29 日为授予日,以授予价格 65.08 元/股向 352 名第一类激励对
象授予 379.33 万股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 78.09 元/股向 86 名第二类激励对
象授予 260.67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
股份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余莉女士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