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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晨股份:晶晨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30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
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
事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以及《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
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8 月 27 日为授予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
以 65.0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8 名第一类激励对象授予 40.65 万股限制性股票,
以 78.0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4 名第二类激励对象授予 11.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
股份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