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晨股份:晶晨股份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2-04-15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
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
套利交易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规避和防范汇率
风险,使用额度不超过 2 亿美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自有资金和银
行授信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
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营运过程中涉及金额较大的外汇结算需求,为有效
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进一步降低公司经营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
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
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 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 套期保值业务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为外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币种
为公司经营过程中使用的货币,主要为美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
外汇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二) 套期保值业务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 2 亿美元,在额度内
可滚动使用。
(三) 套期保值业务期限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 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
授信,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 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远期、期货、期权等合约及其他衍生产品行情变动幅度较大,
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体系
不完善,交易员主观臆断或不完善的操作等造成损失。
3、违约风险:因交易对手违约,不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进行交割的风险。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
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
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所有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
托,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公司内审部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
情况进行审计,对稽核交易及信息披露是否根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进行监督。
3、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和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运
作规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4、公司将加强对外汇市场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
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交易损失。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
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授信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针对日常营运过程中涉及的以外币计价的业务进行的避
险操作,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违反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
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为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监事
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使用额度不超过 2 亿美元(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自有资金和银行授信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
套期保值业务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
为: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
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2、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