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 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311,708 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6%。 其中: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数量为 1,106,918 股,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 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数量为 211,692 股,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2020 年 6 月 29 日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数量为 136,839 股;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数量为 856,259 股。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 年 10 月 14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晶晨股份”或“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和第二类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19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19 年 12 月 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根据公司 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章开和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 票权。 (3)2019 年 12 月 4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 年 12 月 1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19-013)。 (4)2019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15)。 (6)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关于向第一类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7)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二类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2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 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 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4 月 13 日至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晶晨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8)。 (3)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晶晨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9),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章开和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征集投票权。 (4)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 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 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晶晨股份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6)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1、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股份数量 已获授予的限制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 激励对 本次归属数量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 象人数 (股) (股) 量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 8人 42,000 11,592 27.60% 技术骨干 236 人 3,738,300 1,031,764 27.60% 业务骨干 9人 230,300 63,562 27.60% 总计(253 人) 4,010,600 1,106,918 27.60% 2、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股份数量 可归属数量占 已获授予的限 可归属数 已获授予的限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量(股) 制性股票总量 (股) 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 高静薇 中国 财务总监 15,000 4,140 27.60% 二、中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业务骨干 中层管理人员(11 人) 35,000 9,660 27.60% 技术骨干(45 人) 602,000 166,152 27.60% 业务骨干(6 人) 115,000 31,740 27.60% 总计(63 人) 767,000 211,692 27.60% 3、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数量 可归属数量占 已获授予的限 可归属数 已获授予的限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量(股) 制性股票总量 (股) 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 高静薇 中国 财务总监 5,000 1,380 27.60% 二、中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业务骨干 中层管理人员(11 人) 107,000 29,532 27.60% 技术骨干(201 人) 372,800 102,891 27.60% 业务骨干(9 人) 11,000 3,036 27.60% 总计(222 人) 495,800 136,839 27.60% 4、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数量 可归属数量占 已获授予的限 可归属数 已获授予的限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量(股) 制性股票总量 (股) 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余莉 中国 董事、董事会秘书 15,000 3,750 25.00% 高静薇 中国 财务总监 25,000 6,250 25.00% 二、中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业务骨干 中层管理人员(19 人) 139,500 34,625 24.82% 技术骨干(286 人) 3,155,500 787,874 24.97% 业务骨干(14 人) 98,000 23,760 24.24% 总计(321 人) 3,433,000 856,259 24.94% 注: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本次归属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其中 4 名 激励对象放弃归属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全部限 制性股票共计 5,500 股,另有 1 名激励对象放弃归属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626 股,合计放弃归属 6,126 股,故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归属人数为 321 人,实际归属股份为 856,259 股。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 253 人,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 63 人,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222 人;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321 人,因 4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归属第一个归属期对应获授的限制性股票,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归属人数由 325 人调整为 321 人。 三、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2 年 10 月 14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311,708 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 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本总数 411,120,000 2,311,708 413,431,708 由 于 本 次 限 制 性 股 票 归 属 后 , 公 司 股 本 总 数 由 411,120,000 股 增 加 至 413,431,708 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归属前后持有或控制的公司 股份数不变,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 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出具了《晶晨股份 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5933 号),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和第二类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及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 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 2022 年 9 月 20 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上述激励 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 74,705,940.10 元,其中,新增 股本 2,311,708.00 元,转入资本公积 72,394,232.10 元。 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 激励对象和第二类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 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2 年 1-6 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584,798,130.48 元,公司 2022 年 1-6 月基本每股收益为 1.42 元/股;本 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 413,431,708 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 2022 年 1-6 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合计 2,311,708 股,约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约为 0.56%,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2 日